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黃委大江大河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一期)2020年設備采購 | ||
品目 | 貨物/專用設備/水工機械/其他水工機械 | ||
采購單位 | 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 | ||
行政區域 | 河南省 | 公告時間 | 2020年04月27日 21:25 |
本項目招標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中標日期 | 2020年04月27日 |
評審專家名單 | A包:王志民、王光政、李鵬坤、莊晉林、謝曉芳、屠新武(采購人 代表)、徐新玲(采購人代表) B包:王志民、王光政、李鵬坤、莊晉林、謝曉芳、張增釗(采購人 代表)、林玲俠(采購人代表) | ||
總中標金額 | ¥1505.330000 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韓旭 | ||
項目聯系電話 | 0371-55259965 | ||
采購單位 | 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 | ||
采購單位地址 | 河南省三門峽市和平路西段七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呂園園 0398-2602611 | ||
代理機構名稱 | 河南省國貿招標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河南省鄭州市農業路72號國際企業中心B座三樓東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韓旭 0371-55259965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招標文件(1).pdf | ||
附件2 | 中標公告-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黃委大江大河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一期)2020年設備采購.doc | ||
附件3 | 中標公告附件-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黃委大江大河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一期)2020年設備采購.doc |
河南省國貿招標有限公司受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的委托,就“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黃委大江大河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一期)2020年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MHG20048)組織采購,評標工作已經結束,中標結果如下:
一、項目信息
項目編號:GMHG20048
項目名稱: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黃委大江大河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一期)2020年設備采購
項目聯系人:韓旭
聯系方式:0371-55259965
二、采購單位信息
采購單位名稱:黃河水利委員會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
采購單位地址:河南省三門峽市和平路西段七號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呂園園 0398-2602611
三、項目用途、簡要技術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購內容:本項目本分A包、B包兩個標包
A包:采購雷達在線測流系統及安裝平臺、非接觸測流系統、雷達水位計(含北斗)、纜道測流控制臺、吊箱、水文絞車、船外機、發電機組、自備電源、數據采集手簿、計量檢驗設備、通風及照明設備、消防及安全設備、3.0t小型叉車、層式貨架、供電變壓器、流速直讀儀、等儀器設備。
B包:采購雷達在線測流系統、避雷接地系統、UPS穩壓電源、備用電源(發電機)、船外機、船殼、橡皮舟、繪圖儀等儀器設備。
2.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60日歷日內。
2.3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4采購預算:A包1018.0248 萬元、B包503.2萬元。
四、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河南省國貿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河南省鄭州市農業路72號國際企業中心B座三樓東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韓旭 0371-55259965
五、中標信息
招標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2日
中標日期:2020年04月27日
總中標金額:1505.33 萬元(人民幣)
中標供應商名稱、聯系地址及中標金額:
序號 | 中標供應商名稱 | 中標供應商聯系地址 | 中標金額(萬元) |
1 | 河南安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安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12.150000 |
2 | 河南黃河水文科技有限公司 | 鄭州高新開發區冬青街7號 | 493.180000 |
本項目招標代理費總金額:15.78573 萬元(人民幣)
本項目招標代理費收費標準:
本次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依據計價辦[2002]1980號文、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和發改辦價格[2011]534號文的有關規定,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本項目A包服務費為 99607.5元,B包服務費為:58249.8元。
評審專家名單:
A包:王志民、王光政、李鵬坤、莊晉林、謝曉芳、屠新武(采購人代表)、徐新玲(采購人代表)B包:王志民、王光政、李鵬坤、莊晉林、謝曉芳、張增釗(采購人代表)、林玲俠(采購人代表)
中標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
見附件
六、其它補充事宜
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書格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要求提供,否則將不予受理。不接收郵寄、傳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