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2020年度視頻監(jiān)控運維服務項目 | ||
品目 | 服務 | ||
采購單位 | 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 ||
行政區(qū)域 | 浙江省 | 公告時間 | 2020年04月22日 15:57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20年04月22日 12:00 至 2020年04月28日 17:00 | ||
招標文件售價 | ¥0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政采云 |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寧波市海曙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3) [寧波市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4樓(南門電梯上)] | ||
預算金額 | ¥837.426000萬元(人民幣) | ||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 |||
項目聯(lián)系人 | 岑以諾 | ||
項目聯(lián)系電話 | 0574-83890133 | ||
采購單位 | 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 ||
采購單位地址 | 尚書街84號 | ||
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 | 0574-81987327 | ||
代理機構名稱 | 寧波市海曙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 ||
代理機構地址 |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qū)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5樓 | ||
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 0574-83890133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標文件(2020視頻監(jiān)控運維服務-發(fā)布稿).doc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寧波市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和海曙區(qū)采購辦核準的采購計劃,寧波市海曙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2020年度視頻監(jiān)控運維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國內符合相應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編號:2020NBHSC043
二、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項目概況:
標包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 | 服務期限 | 預算價/最高限價 | 采購單位 |
一 | 視頻監(jiān)控運維服務 | 1項 | 一年(具體按合同要求) | 837.426萬元 | 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
說明:具體技術參數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五、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一)本項目一般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賄犯罪相關記錄(以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并按招標文件資格部分要求將查詢結果做進投標文件,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7、供應商須承諾自覺抵制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行為(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供應商自覺抵制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行為承諾書》,詳見部分投標文件格式)。
(二)本項目特定條件:
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采購文件獲取時間和方式:
1、時間:2020年04月22日-2020年04月28日;
2、供應商注冊:投標人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到“浙江政府采購網(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統(tǒng)上進行供應商注冊申請,并通過財政部門的終審后登記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必須注冊并登記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具體要求及注冊申請流程詳見《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浙財采監(jiān)字{2009}28號)和浙江政府采購網“網上辦事指南”的“供應商注冊申請”,注冊咨詢電話:4008817190 0574-87236191;
3、采購文件的獲?。汗?/span>注冊后登陸“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http://www.zcygov.cn/)獲取采購文件,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方式獲取的,其投標將被拒絕。采購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后其他潛在供應商如要下載采購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載,但不認定為采購文件獲取的有效方式。
八、投標保證金:無。
九、投標文件的遞交: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2020〕2號)及《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補充事項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2020〕4號)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標單位可通過郵寄或現(xiàn)場遞交的方式遞交投標文件。
采用郵寄方式遞交投標文件的,請留足郵寄時間,遞交時間以郵寄簽收時間為準,擬在2020年05月14日17:00前(含)到件的郵寄地址為:寧波市海曙區(qū)中山西路298號5樓529辦公室;擬在2020年05月14日17:00之后,2020年05月15日09:00之前到件的郵寄地址為:寧波市海曙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3)[寧波市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4樓(南門電梯上)],收件人:岑以諾;聯(lián)系電話:18758339985(盡量避免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寄達)。投標人郵寄后請電話或電子郵箱(1556150258@qq.com)提供郵寄信息給采購機構,以便及時確認送達情況。郵寄延誤送達或未密封的將予以拒收,采購機構無責確保文件及時接收,相關責任與后果全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采用現(xiàn)場遞交方式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代表需持綠色“甬行碼(或健康碼)”、佩戴口罩且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進入開標現(xiàn)場(以開標當日測量體溫為準)遞交投標文件,原則上每家投標單位派一名投標人代表參加開標會議,且參與現(xiàn)場開標活動的人員應嚴格遵守防疫規(guī)定,自覺遵守和服從交易現(xiàn)場管理,逾期送達或未密封的將予以拒收。(提醒事項:疫情期間,投標人須考慮委派人員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現(xiàn)場防疫相關規(guī)定,如因不符合規(guī)定導致無法參與開標活動而產生的相關責任與后果全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十、投標截止時間:2020年05月15日09:00時,逾期送達恕不接受。
十一、開標時間:2020年05月15日09:00時。
十二、投標及開標地點:寧波市海曙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3) [寧波市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4樓(南門電梯上)]。
十三、本公告發(fā)布媒體: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政府采購網(zfcg.czt.zj.gov.cn)、寧波政府采購(www.nbzfcg.cn)、寧波公共資源交易網海曙區(qū)分網(haishu.bidding.gov.cn)。
十四、業(yè)務咨詢:
采購單位: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聯(lián)系人:虞老師 電話:0574-81987327
集中采購機構:寧波市海曙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qū)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5樓
聯(lián)系方式:岑老師 電話:0574-83890133 傳真:0574-87236382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投訴受理部門:寧波市海曙區(qū)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