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系統項目 ,采購人為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項目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采購代理機構為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歡迎符合資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名稱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系統項目;
2.2 招標編號:云旺招字YX-ZFCG2016-010;
2.3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4 招標范圍:
序號 | 設備名稱 | 數量 | 單位 | 備注(參考品牌) |
1 | 集成融合一體機 | 1 | 套 | Dell、浪潮、IBM |
2 | 流式處理一體機 | 2 | 套 | Dell、浪潮、IBM |
3 | 分布式數據庫服務器 | 2 | 套 | Dell、浪潮、IBM |
4 | 流式處理軟件 | 1 | 套 | 公安部無錫科研所指定品牌型號:星環極速大數據平臺 |
5 | 分布式數據庫軟件 | 1 | 套 | 公安部無錫科研所指定品牌型號:星環極速大數據平臺 |
6 | 集成平臺融合交換機 | 2 | 套 | H3C 、華為、Dell |
7 | 管理交換機 | 2 | 套 | H3C 、華為、Dell |
8 | 視頻服務網關 | 1 | 套 | 公安部無錫科研所指定品牌型號:立元nView-8603 |
9 | 負載均衡器 | 1 | 套 | F5、radware、深信服 |
10 | 系統集成費 | 1 | 套 | |
(詳見第四章 采購需求及技術要求);
2.5 質量要求: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標準執行,滿足相關標準及采購人要求;
2.6 采購預算價:采購預算價為2702110元。投標人的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價,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2.7 質保期:3年;
2.8供貨、安裝及調試工期:45天
2.9項目地點:根據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需求,在玉溪市范圍內實施。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2采購人根據本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投標人應具備的特定條件:
3.2.1投標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經銷商,必須具有本項目主要設備(服務器、集成融合平臺、大數據軟件、視頻網關設備)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
3.2.2必須提供由檢察機關出具的投標人企業及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函(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3.2.3投標人提供產品必須具有中國有關部門注冊或檢驗或商檢及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明的設備和產品,并保證使用方在使用期間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3.2.4投標人在云南具有3年以上本地化注冊服務機構(指投標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提供在云南注冊機構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3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提供2014-2015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玉溪辦事處(玉溪市紅塔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