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磐安新城區建設管理委員會就磐安新城總部經濟大樓智能化系統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 PACG2016-GK-028
二.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三.招標項目概況:
序號 | 標項名稱 | 單位 | 數量 | 預算金額(萬元) | 簡要規格描述或標項基本概況介紹 | 備注 |
1 | 磐安新城總部經濟大樓智能化系統工程 | 項 | 1 | 309 | 按招標文件 | 參前 |
(除備注外其他為必填項)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的特定條件: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2.具有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或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二級及以上資質;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謝絕聯合體參加。
五.招標文件的報名/發售時間、地址、售價:
1.報名/發售時間:2016-09-21至2016-09-29(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報名/發售地址:本公告網頁或磐安縣安文鎮中街2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科
3.標書售價(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時間:2016-10-14 09:30
七.投標地址:磐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開標室
八.開標時間:2016-10-14 09:30
九.開標地址:磐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開標室
十.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元): 30000.0
交付方式:銀行轉帳/
收款單位(戶名):磐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 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磐安縣支行
銀行賬號:15901012010490000236
十一.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購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購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即為招標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 1.經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投標報名表及供應商市場行為信譽情況承諾書原件; 4.供應商資格要求中的相關材料; 5.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十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磐安新城區建設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陳偉剛
聯系電話:0579-84692833
傳真:0579-84692833
地址:磐安新城區永安東路1號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磐安縣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周先生 陳媛媛
聯系電話:0579-84665308
傳真:0579-84665305
地址:磐安縣安文鎮中街2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科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金華市磐安縣財政局
聯系人:施尚海
監督投訴電話:0579-84883829
傳真:0579-84883829
地址:磐安縣安文鎮文溪南街88號
附件信息:磐安新城總部經濟大樓智能化系統工程.doc
磐安縣政府采購投標報名表.doc
供應商市場行為信譽情況承諾書.doc